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招聘公告
一、招聘岗位、人数、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
(一)财务部经理1名
(二)综合部法务专员1名
(三)综合部党务专员1名
具体岗位职责及任职资格详见附件1。
二、招聘条件
(二)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;
(三)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;
(四)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;
(五)现役军人,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,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。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;
(六)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、学位证书和资格证书等;
(七)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附件。
三、报名方式
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3日止。
(二)报名方式
报名时须填写《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附件,需粘贴电子照片),本人身份证、个人简历、学历证书及相关证明(请提供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)、资格证书(请提供官网证明信息)、任职文件和任职期间的参保证明等材料,文件扫描打包发送到zsgdjthr@163.com邮箱,邮件标题以“姓名+应聘单位+应聘部门+应聘岗位”命名。邮件发送后致电0760-88633156,与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综合部确认。不接受其他形式投递。
(三)考核形式
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,分为初试、复试两轮。
(1)初试
满分100分。如面试成绩出现同分,可并列前三进入复试,如进入复试不足三人,以实际人数为准。
(2)复试
满分100分。如复试成绩出现同分,则由评委对同分人员再次评分确定名次,再次评分只作为同分人员的名次计算依据。
(3)成绩计分方式
以复试的分数作为最终成绩,原则上复试分数在70分以下的,不作录用;70分以上根据评分由高至低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:1的比例确定考察人选。
四、考察和体检
(一)对考察后产生的意向人选进行资料核实和背景调查工作,主要包括:考察所在工作单位工作表现情况,进行学历、职称、执业资格、计生、无犯罪情况调查、征信情况和人事档案等审查。其中人事档案资料审查包括“三龄两历一身份”(“三龄”是指年龄、工龄、党龄;“两历”指学历、工作经历;“一身份”指干部身份)。
(二)体检。
五、录用及入职
考察对象档案审核和体检合格后作为拟录用人选,经过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录用审批流程后,按公司有关规定办理聘用,录用人员在规定时间报到。
六、薪酬待遇
根据公司薪酬制度相关规定发放。
七、其他事项
(二)拟聘用人员因下列情况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的,可依据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考察对象,也可重新开展招聘流程,具体是否需要进行递补由中山市轨道交通有限公司确定:
1.体检结果不符合要求的;
2.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;
3.放弃聘用资格的;
4.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岗的;
5.出现导致招聘岗位空缺的其他情形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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